中新網6月29日電(記者 余湛奕)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今天經表決決定:批準國家主席胡錦濤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于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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